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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争议可移动文物的裁定

实施编码:11430482006286310640007680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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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争议可移动文物的裁定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常宁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7227006

    0734-722700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12345;投诉窗口地址:湖南省常宁市培元街道莲花路88号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办不成事”窗口

    0734-12345;投诉窗口地址:湖南省常宁市培元街道莲花路88号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办不成事”窗口

受理条件

1、提交材料使用A4纸纸彩色打印,书写使用黑色碳素笔,复印件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纸质材料均需要PDF电子版,电子版材料需与纸质版保持一致; 2、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存在文字错误,内容无遗漏,裁定对象彩色照片要完整清晰; 3、申请人在申请表上签字。4、必要情况下,需提供实物。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培元街道莲花路88号华岁商贸城2栋4楼政务中心406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1月01日~12月3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3个工作日

受理

初审

4个工作日

资料初审

审核

5个工作日

复审

审批

5个工作日

审批

办结

3个工作日

发放《批准文件》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国家文物局关于全面开展博物馆馆藏文物定级工作的通知》(文物博发〔2025〕37号)

:二、规范执行馆藏文物定级工作程序(二)定级组织。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馆藏文物定级工作,根据每年度博物馆申请定级情况,确定定级组织形式与工作安排,统筹协调鉴定专业人员开展实物鉴定定级,出具定级意见。

《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2009〕第46号

第三条:认定文物,由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负责。认定文物发生争议的,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作出裁定。 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的要求,认定特定的文化资源为文物。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湖南省文物局关于XX可移动文物认定争议的意见 查看结果样本

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可以,带好双方的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