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实施主体
行使层级
对未开展好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工作造成环境污染的处罚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县级
对未制定应急预案或采取应急措施的处罚与对违反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定的处罚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县级
排污单位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的处罚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县级
对未建造尾矿库或者不按照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要求建造尾矿库,贮存、处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尾矿,向环境排放不得排放的放射性废气、废液,不按照规定的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利用渗井、渗坑、天然裂隙、溶洞或者国家禁止的其他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不按照规定处理或者贮存不得向环境排放的放射性废液,将放射性固体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和处置的处罚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县级
建设单位未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处罚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县级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报告的处罚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县级
对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医疗废物处理活动的处罚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县级
对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储存的畜禽废渣渗漏、散落、溢流等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处罚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县级
对行为人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扬尘污染的处罚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县级
对在湘江干流和一、二级支流水域上经营餐饮业的处罚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县级
对未按规定向加工使用者传递风险控制信息,未按规定保存新化学物质的申报材料以及生产、进口活动实际情况等相关资料的;将以科学研究以及工艺和产品的研究开发为目的生产或者进口的新化学物质用于其他目的或者未按规定管理的处罚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县级
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造成环境污染的处罚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县级
重点企业不公开或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处罚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县级
对未采取有效措施,使边界噪声超标造成污染的处罚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县级
对未按规定对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进行封场的处罚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县级
对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未经批准或不按照批准的方案在自然保护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开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的处罚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县级
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等其他违规设置排污口或私设暗管行为的处罚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县级
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未开展辐射监测或者发现辐射监测结果明显异常未如实报告的处罚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县级
对未按规定贮存或者无害化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及违反规定转移、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等行为的处罚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县级
进口固体废物企业未执行经营情况记录簿制度、未履行日常环境监测或者未按规定报告进口固体废物经营情况和环境环境监测情况的处罚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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