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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实施主体 湘潭高新区组织人社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3年10月10日
办理方式 符合条件人员到村(社区)申请
兑现成果形式 申请成功后,将补贴金额打入社保卡中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1-58551378
监督电话 0731-58267110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实施主体 湘潭高新区组织人社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3年10月10日
办理方式 符合条件人员到村(社区)申请
兑现成果形式 申请成功后,将补贴金额打入社保卡中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收费依据 此项不收费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1-58551378 监督电话 0731-58267110
政策依据
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0号)(网址链接:http://www.hunan.gov.cn/hnszf/xxgk/wjk/szfbgt/202004/t20200430_12020180.html)《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社〔2018〕25号 )(网址链接:http://www.hunan.gov.cn/hnszf/xxgk/wjk/szbm/szfzcbm_19689/sczt/gfxwj_19835//201901/t20190114_5257864.html)《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湘人社规〔2020〕16 号)
申报条件
1.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且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且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村(社区)申请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