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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缓缴企业所得税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缓缴企业所得税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1、通过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https://etax.hunan.chinatax.gov.cn/ 2、办税服务厅申报(在预缴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兑现成果形式 延期缴纳税款
政策类别 税费优惠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1-12366、0731-55512366
监督电话 0731-12366、0731-58267110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缓缴企业所得税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1、通过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https://etax.hunan.chinatax.gov.cn/ 2、办税服务厅申报(在预缴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兑现成果形式 延期缴纳税款
政策类别 税费优惠 收费依据
办理地点 湘潭高新区晓塘中路9号创新大厦附楼一楼政务大厅“六稳”“六保”政策兑现窗口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1-12366、0731-55512366 监督电话 0731-12366、0731-58267110
政策依据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 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10 号)
申报条件
享受延缓缴纳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申报流程
正常企业所得税申报流程。
办理时间
1.网上申报:全天 2.窗口申报:法定工作日,各地办税大厅办公时间可登陆湖南省税务局网站,通过【纳税服务】-【办税地图】路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