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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我要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实施主体 湘潭高新区组织人社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每年8月31日之前在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就业窗口办理
兑现成果形式 拨付创业补贴资金
政策类别 财政奖补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1-58551378
监督电话 0731-58267110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实施主体 湘潭高新区组织人社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每年8月31日之前在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就业窗口办理
兑现成果形式 拨付创业补贴资金
政策类别 财政奖补 收费依据 此项不收费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1-58551378 监督电话 0731-58267110
政策依据
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群体首次创办(界定为在我市首次申领营业执照)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申领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和商标注册补贴适用《湘潭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潭人社发〔2020〕4号)
申报条件
1.创业处于起步阶段,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除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具有发展潜力; 2.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成立日期在1年以上5年以内(以首次营业执照登记的成立日期为准),在高新区范围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与注册住址一致(一照多址的只给予注册住址相应补贴); 3.吸纳2名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不包括创业主本人); 4.社会效益良好,有健全的管理制度,5年内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知识产权或其他经济、法律纠纷。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申报流程
高新区“六稳”“六保”政策兑现专窗受理—区组织人社局审核资料并走访申报企业—区组织人社局在官网公示—财政部门核拨补贴资金。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