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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结婚落户“一件事”
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变更户口婚姻状况、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生育登记等多个事项整合为“高效办成一件事”,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网受理、一站服务”
结婚落户一件事

一次性办理以下事项

    事项效能
    过去 现在
    • 办理时限
      平均节省
    • 申报材料
      平均减免
    • 跑动次数
      平均减少
    • 办理环节
      平均减少
    受理条件说明
    •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4、双方无配偶。

    • 变更户口婚姻状况

      省内居民办理婚姻登记后,公安部门根据接收的当事双方签名确认的《结婚落户“高效办成一件事”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婚姻登记信息数据,线上申请变更户口婚姻状况。(如当事人有尚未办结的户籍业务,应在办结后,再按上述流程申请婚姻状况变更)。

    • 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夫妻双方均系湖南户籍,其中被投靠方系我省家庭户口的,可以通过结婚落户“高效办成一件事”办理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 生育登记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生育子女的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生育登记。 1、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省。 2、夫妻双方户籍均不在本省,在本省居住1个月以上的。 夫妻可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也可在生育后补登,其中双方符合结婚登记条件非婚生育的,可在办理结婚证后进行补登。 提倡孕前或者孕早期三个月内办理生育登记。

    在线办理流程
    流程清晰,简易易懂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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