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立即办理”可联办“就业创业证申领”“无雇工个人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其余事项请点击对应文字,通过跳转链接办理。
在人社部门已经办理过就业登记或在市监部门已完成经营主体注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就业创业证。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一)身份条件:申请人需满足相应身份条件:1.大学生(在校大学生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2.就业困难人员;3.返乡入乡农民工。
(二)创业条件:在省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济,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
(一)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或登记自主创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新市民;
(二)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10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按照所选市场主体类型,准备相应的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文件、经营场所证明等材料,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
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对税务机关依据外部信息交换系统获取的登记表单信息及其他税务管理信息进行确认。
有意愿入驻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向创业孵化基地发起入驻申请,按要求填报信息资料,确定入驻时间和工位需求等。
对有培训意愿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含中职、技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自主创业人员、有创业意愿的企业单位职工,可向创业培训机构申请参加创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