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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老年归国华侨生活补助费
机构名称: 芙蓉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芙蓉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责任处室: 芙蓉区委统战部侨务办公室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一条:对老年归侨发给生活补助费,补助标准应当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逐步提高。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关于提高老年归国华侨生活补助费标准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39号)全文。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 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1.《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章。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