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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事项名称 资助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基本编码 432088002W00
实施机关 衡山县残联 行使层级 县级
设定依据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国务院令〔2012〕第622号)第二十九条 对需要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的贫困家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补助。《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暂无)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无障碍环境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内容,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系统化、科学化。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无障碍设施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逐步推进已建成设施的无障碍改造,优先推进社区、学校、福利机构、大中型商场以及公园、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并为困难残疾人家庭住宅无障碍设施改造提供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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