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已签订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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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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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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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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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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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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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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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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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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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4-5824992
0734-12345
房屋租赁合同已签订
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开云镇工业南路与创品路交汇处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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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个小时 |
依法依规 |
审核 |
4个小时 |
依法依规 |
办结 |
2个小时 |
依法依规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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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建设部〔2011〕6号 ) 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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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