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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

实施编码:1143030000621432543000112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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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湘潭市司法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52817107,52817350,52817026

    0731-52817107,52817350,5281702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52817008

    0731-52817008

受理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证书。 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4、品行良好。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材料形式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材料说明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西路1号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D区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具备的条件。

初审

2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具备的条件。

审核

2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具备的条件。

审批

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具备的条件。

办结

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具备的条件。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5月15日主席令第67号,2012年10月26日予以修改)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并注销被准予执业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 第十条: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律师执业许可证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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