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三、法律援助机构在编工作人员或专职聘用人员; 四、具有一年以上的法律服务工作经历;五、经过统一岗前培训;六、品行良好。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实施机关 | 湘潭市司法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 
                                     承诺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 
                                	 权责清单 
                                 | 
								|||
		                        		0731-58570478
		                        		
		                        	
		                        		0731-58570481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三、法律援助机构在编工作人员或专职聘用人员; 四、具有一年以上的法律服务工作经历;五、经过统一岗前培训;六、品行良好。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北栋三楼综合审批区/综合项目审批区综合服务窗口;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36号湘潭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楼2、3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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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周二,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仅周二可在市民之家办理,其他时间请到湘潭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理。;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具备的条件。  | 
	                            	
初审  | 
	                                3个工作日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具备的条件。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具备的条件。  | 
	                            	
审批  | 
	                                1个工作日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具备的条件。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具备的条件。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 《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 | 
|---|
| 全文 |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2019〕第143号 | 
第二十一条:对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的律师工作证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军队律师工作证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 
								
|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 (第385号) | 
第四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  | 
								
| 《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发通〔2018〕第131号 | 
| 全文 |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证书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