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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问题投诉举报行政奖励

实施编码:1143100044739542473430817002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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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问题投诉举报行政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1.现场咨询:郴州市五岭大道79号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五楼环卫处监督管理科 2.电话咨询:0735-2815634

    1.现场咨询:郴州市五岭大道79号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五楼环卫处监督管理科 2.电话咨询:0735-2815634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2815637

    0735-2815637

受理条件

有车窗抛物的有关证据,并经处罚部门进行核实。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材料形式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材料说明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郴州市五岭大道79号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五楼环卫处监督管理科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审核

2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审批

1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办结

1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 对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由人民政府或者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一)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成绩突出的; (二)建设、维护和管理公共环境卫生设施效果显著的; (三)制止损害市容和环境卫生或者破坏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行为有功的; (四)在市容和环境卫生科研、教育、宣传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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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提供的举报证据视频、图片不清晰如何处理?

如市民所提供证据无效则不会收到奖励通知,单位和部门是否奖励由市政府另行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