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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的接收

基本编码 : 002014204001|实施编码:11430000006122375G2002014204001

常见问题

档案的接收

1、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区)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申请开具调档函,人事档案则通过EMS,机要或派专人送达的方式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2、接收的档案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档案将予以退回; 3、可通过“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或APP,在人才人事专栏查询到档情况;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主要包括

(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 (三)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四)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 (五)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六)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 (七)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