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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附件一:网上受理常见问题解答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办事指南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精神和省政府要求,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已于2017年2月1日起正式运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的重大改革决策,根据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衡阳市发改委文件要求,自2017年2月1日起,除涉及国家秘密项目外,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所涉及的各类审批事项都必须通过在线平台办理,各相关部门统一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手续。 “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事大厅)”,部署在湖南省发改委官方网站首页上,是面向项目申报单位的项目申报入口,适用于“省、市(州)、县(区)”三级。办事大厅提供了项目申报、材料上传(补正)、项目审批进度查看等功能,实现了“一网告知、一网受理、一网办结、一网公开、一网监管”。 申报单位(申报人)访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首页,进入“办事大厅首页”,选择申报项目所属类别(政府审批项目申报、企业核准项目申报、企业备案项目申报),进行“项目申报”。 选择申报项目所属类别相关解释: 1.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 “政府投资,是指使用各级财政性资金(资产)以及利用财政性资金(资产)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性资金等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全部投资和部分投资。财政性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上级财政专项补助、主权外债和其他政府资金。” “适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具体包括政府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政府回购、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施及政府投融资公司承担的政府投资项目,涵盖全部使用政府资金或政府资金占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部分引用常政发〔2017〕14号《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三条) 2.企业投资项目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我市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列入《衡阳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内的,实行核准管理;企业投资建设该目录外的,实行备案管理。) “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己筹措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项目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应在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部分引用《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