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西州特色一件事一次办
一件事一次办
涉及事项
受理条件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认。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确认,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填报须知 |
---|---|---|---|
一 |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保障金给付 | ||
1 |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
纸质或电子版: 1份 形式: 原件 |
内容真实准确、盖章签名要求清晰可辨。 |
2 |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诚信承诺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
纸质或电子版: 1份 形式: 原件 |
内容真实准确、盖章签名要求清晰可辨。 |
3 |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 |
纸质或电子版: 1份 形式: 原件 |
内容真实准确、表格不得空缺内容、盖章签名要求清晰可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
4 |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相关辅助材料 |
纸质或电子版: 1份 形式: 复印件 |
|
5 |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基本情况及经济状况入户核查表 |
纸质或电子版: 1份 形式: 原件 |
内容真实准确、表格不得空缺内容、盖章签名要求清晰可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
6 |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表 |
纸质或电子版: 1份 形式: 原件 |
内容真实准确、表格不得空缺内容、盖章签名要求清晰可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
7 | 核对报告、公示、民主评议材料 |
纸质或电子版: 1份 形式: 原件 |
内容真实准确、盖章签名要求清晰可辨。 |
8 | 家庭户口本照片 |
纸质或电子版: 1份 形式: 复印件 |
|
9 | 所有家庭成员身份证照片 |
纸质或电子版: 1份 形式: 复印件 |
|
10 | 赡(抚扶)养人身份证照片 |
纸质或电子版: 1份 形式: 复印件 |
办理流程
易地搬迁低保申请一次办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