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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出台10条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 发布时间:2020-02-08
  •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月6日晚,株洲市政府下文出台10条政策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影响,渡过难关、稳定发展。

这10条政策包括减轻企业负担、强化资金支持、优化政务服务三方面。其中,最让企业关注的是,减轻税费、租金。文件规定,生产经营活动困难的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或延期缴纳税款;省级以上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减免;市属国有企业和园区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创新创业团体等承租的生产经营性用房,免收2个月租金、减半3个月租金;鼓励其他业主降低物业租金。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用水用气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未按时缴费的参保单位和个人,可在疫情结束后缴费,不加收滞纳金。

在强化资金支持方面,鼓励在株金融机构在原有贷款利率基础上下降15%以上,推动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同比再降0.5个百分点;对有发展前景但因疫情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抽贷、断贷和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导致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予以展期或无还本续贷。安排专项资金,为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中小企业按时还贷、续贷提供过桥支持,过桥资金利息原则上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株洲市将重点强化企业安全复工复产服务,对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复工遇到的原材料供应、务工人员返企、物资运输等难题,行业主管部门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方案或答复。落实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加快项目审批服务,推动一批项目尽快开工。

新政策执行期限为发布之日起至今年6月30日。中央、省出台的防疫期间惠企政策与本政策有重叠的,企业可择优享受政策。

(文/李永亮 王锋)

信息来源: 新湖南客户端      责任编辑: 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