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社厅】隔断“病源”期间劳动者权益受保护
涉及三类群体劳动者
1月30日,省人社厅召开人社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视频调度会,要求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等群体的劳动权益保护,督促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隔断“病源”期间的工作报酬,且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会议要求,在职工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期满结束。同时,各级人社部门要根据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规定,指导企业安排好未休假职工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增强特殊时期的用工灵活性,对于因疫情未及时复工的职工,鼓励企业优先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
针对后期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秩序,省人社厅强调,将引导企业采取调整开工时间、避免人员密集生产活动等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鼓励有条件的用工地区或企业开展线上办公、远程作业等方式完成工作任务、保持正常经营。指导企业切实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要引导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并按规定给予稳岗补贴。
(文/刘银艳 通讯员 徐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