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抗击疫情 湖南财政在行动Ⅳ
建机制 开通道 落实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省财政厅应令而行、履职尽责,第一时间积极响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建立健全防控经费优先保障、库款保障应急调度和拨付、疫情防控项目紧急采购、业务防控与信息宣传联动等“四项机制”,打好财政“组合拳”,有力支持全省疫情防控工作。
在建立健全疫情防控项目紧急采购机制方面,省财政厅紧急印发了《关于落实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我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均属于紧急采购项目,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实行紧急采购,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口物资采购无需审批;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采购“绿色通道”,由采购单位直接组织实施采购,再事后备案,方便采购单位采购。
同时,要求各采购单位切实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控机制,加强紧急采购内控管理,确保采购时效,保证采购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