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桑植县重点建设项目全程代办 实施意见》的通知
县直及驻桑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加快重点项目审批进度,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桑植县重点建设项目全程代办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桑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加快重点建设项目审批进度,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为投资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全程代办服务,根据《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帮办代办服务工作要求〉、〈张家界市工程建设项目代办服务中心代办服务工作实施细则〉通知》(张工改办〔2021〕4号),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
秉持“您有需求、我必有应,一帮到底、全程跟踪”的服务理念,建立“纵向联动、横向协助、业务闭环”全程代办体系,形成一对一VIP服务模式,全程跟进审批进度,免费代办审批手续,主动解决困难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跑办手续负担,加速项目落地。
二、代办范围
(一)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投资建设项目。
(二)注册资本或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实体企业。
(三)其他需要全程代办的重点项目企业。
三、基本原则
(一)自愿委托。需要全程代办的业主单位可自愿向政务服务中心提出委托申请,委托相关服务事项。
(二)无偿服务。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业主单位交纳的费用外,一律提供免费全程代办服务。
(三)先证后费。依法依规由业主单位承担的审批权限在县级的收费事项,按照“先办证后缴费”的原则(房地产开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除外),待施工许可批复后一次性综合测算收取各项费用。
(四)协同联动。接受委托后,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关联事项,由政务服务中心帮助梳理优化服务流程,并协调各相关单位为业主单位提供咨询、指导、协调、代办等全流程的线上线下服务。
(五)依法高效。全程代办服务必须依法依规、便捷高效,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得改变审批事项的法律关系,做到代办不包办、到位不越位。
四、代办内容
(一)行政审批事项。投资项目从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涉及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
(二)公共服务事项。投资项目涉及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要素保障事项。
(三)中介服务事项。涉及中介技术服务的,由业主单位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代办员可提供协助服务。
五、工作职责
(一)业主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
1.明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办人,并保持稳定,如有变动,应及时告知政务服务中心。
2.负责及时、真实、充分地提供项目申报相关材料,根据审批职能部门提出的要求,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或补充。
3.审批环节必须由业主单位相关人员到场的,应及时派人到场。
4.按规定及时缴纳各类规费。
(二)相关单位应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县优化办:对重点项目全程代办等工作进行监督,协调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督促服务部门及时处理在全程代办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2.县商务局:与业主单位完成签约后,负责为其介绍全程代办服务,由业主单位自愿选择是否进行全程代办。
3.县政务服务中心:在大厅设置全程代办窗口,明确全程代办总代办员。帮助业主单位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申报;积极协助业主单位经办人员分阶段准备申报材料,提供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清单,指导填写各类表单,并按项目报批流程,将申报材料报送相关审批职能部门代办员办理;做好全程代办工作的咨询服务、综合协调、审批跟踪、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对重点建设项目涉及的费用进行核算汇总,督促各费用执收单位严格落实各项费用的减、免、缓政策,并通过“一表制”收费系统收取相关费用;做好全程代办项目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和移交等工作。
4.县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结合园区放权赋权改革,设立代办专班,明确总代办员,抓好园区内所有重点建设项目的全程代办工作。
5.县审批职能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桑植分局、县气象局等重点项目审批相关单位要明确一名代办员。负责完成本部门相关的审批环节;参与重点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和联合审批等事项;向县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审批流程资料,帮助业主单位完善申报资料;及时向县政务服务中心反馈审批事项办理进度情况,反馈审批结果。
6.市政公用服务相关企业:县自来水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桑植县供电分公司、县天然气公司、湖南有线桑植网络有限公司、铁塔公司等市政公用服务企业要明确一名代办员。负责本单位涉及的市政公用服务事项的报装及验收环节;向县政务服务中心提供报装及验收相关资料,帮助业主单位完善申报资料;及时向县政务服务中心反馈相关进度及结果。
六、代办流程
规范重点项目全程代办服务机制,建立“申请—受理—承办—督办—缴费—归档”全服务流程。
(一)申请。业主单位向县政务服务中心全程代办窗口提出自愿委托代办项目申请,填写重点建设项目全程代办服务申请表,确定全程代办服务内容。
(二)受理。县政务服务中心研究拟定审批方案,确定最优审批流程和进度计划,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安排总代办员负责全程协调审批职能部门代办员开展全程代办工作。
(三)承办。审批权限在县级的收费事项,由审批职能部门按照“先办证后缴费”的方式开展项目审批,代办员组织完成本部门相关的审批环节以及参与重点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和联合审批等事项,并及时将办结结果反馈给政务服务中心。
(四)督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对项目办理实行全过程监督,及时填写重点建设项目全程代办跟踪日志,确保代办手续按时办结。
(五)缴费。取得施工许可证后,费用执收单位根据相关优惠政策对本单位所收取的费用提出初步意见,政务服务中心对该项目涉及的所有收费进行初步汇总,报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后开始收取相关费用。费用执收单位通过“一表制”收费系统确定收费标准,县政务服务中心按照相关依据进行审核并打印缴费通知单,通知业主单位根据费用类型到财政非税窗口或税务窗口缴纳相关费用。
(六)归档。业主单位完成缴费,且项目竣工验收后,该项目的全程代办服务完成。县政务服务中心与业主单位签订重点建设项目全程代办办结单,审批职能部门与政务服务中心应及时协助业主单位做好归档立卷工作。如业主单位在项目办理中途因项目本身不具备办结条件或业主单位要求终止代办委托的,应及时签订重点建设项目全程代办终止委托单,注明终止原因,移交相关资料。
七、协调服务
对于全程代办中出现的问题,由县政务服务中心商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如有以下无法协调解决的情况,可填写全程代办项目协调申请表提请县长办公会协调解决:
1.项目办理过程中涉及部门职能交叉、互相矛盾等影响项目办理进程的。
2.审批事项在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等审批制度改革中,因相关试行方案、实施办法不完善产生矛盾或优惠政策存在异议需要协商解决的。
3.需要加快推进审批进度的。
4.全程代办服务相关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协调的问题。
县政务服务中心对需要提交上级协调的事项,要做好情况掌握、资料收集等各项准备工作;对已提交上级协调的事项要做好协调跟踪,及时掌握协调进展情况;对协调完毕的事项要继续做好跟踪服务,确保全程代办工作继续进行。
八、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重点建设项目全程代办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落实全程代办机制,明确分管领导与专职代办员并保持稳定,分管领导与代办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至县政务服务中心,由县政务服务中心制作《全程代办服务分管领导及代办员名单》予以公开,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报政务服务中心备案。
(二)严格落实责任。县直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协调一致、合力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做好代办服务的统筹推进和业务培训,各审批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快审批效率,对重点建设项目要开通“绿色通道”。
(三)优化工作作风。代办员要忠于职守、遵章守纪、廉洁奉公、举止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熟练掌握业务操作流程,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最大程度帮助业主单位节省申报时间和审批成本。
(四)严抓监督考核。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项目代办过程中的有关投诉进行受理、调处,过程和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程代办工作纳入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绩效考评,确保工作实效。
九、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重点建设项目全程代办服务申请表
2.重点建设项目全程代办跟踪日志
3.重点建设项目全程代办办结单
4.重点建设项目全程代办终止委托单
5.全程代办项目协调申请表
附件1
申请单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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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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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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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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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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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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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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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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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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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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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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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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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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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及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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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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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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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政府 □ 民资 □ 外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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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性质 |
划拨 □ 出让 □ 集体 □ |
用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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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全程代办事项 |
全部 □ 部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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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委托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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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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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及提价的相关资料全部属实,如因信息失实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业主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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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政务服务中心拟办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桑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第一联: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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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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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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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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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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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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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规模(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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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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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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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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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招拍挂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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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全程代办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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奠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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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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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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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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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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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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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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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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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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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联:进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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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
批复文书 |
批准时间 |
事项 |
批复文号 |
批准时间 |
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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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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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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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研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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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划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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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方案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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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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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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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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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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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许可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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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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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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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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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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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备设立(含扩建、异地重建)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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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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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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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道)、电缆等设施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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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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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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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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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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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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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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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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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人民防空事项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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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特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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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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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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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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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多图联审,含消防、人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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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并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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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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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联合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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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 (联合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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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联合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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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联合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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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验收(联合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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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联合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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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设防要求竣工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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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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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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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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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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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设施 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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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民用建筑修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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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联:跟踪日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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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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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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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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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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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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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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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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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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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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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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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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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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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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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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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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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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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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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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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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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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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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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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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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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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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第一联:政务服务中心留存 第二联:项目单位留存)
兹有全程代办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已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委托代办事项。有关资料已向项目建设单位移交完毕。现作办结处理。
项目建设单位签字(盖章):
桑植县政务服务中心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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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联:政务服务中心留存 第二联:项目单位留存)
兹有全程代办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已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委托代办事项。有关资料已向项目建设单位移交完毕。现作办结处理。
项目建设单位签字(盖章):
桑植县政务服务中心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兹有全程代办项目(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码:_______________),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认可,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代办委托,有关资料已向项目建设单位移交完毕。
项目建设单位签字(盖章):
桑植县政务服务中心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项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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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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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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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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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事由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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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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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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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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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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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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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栏由申请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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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步 协 调 结 果 |
填表人: 年 月 日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政工科。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桑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