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统一部署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委依法治市办文件要求,县委依法治县办决定在全县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自11月18日至12月15日,欢迎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妨碍民营企业发展、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一、举报重点是当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科技和工业信息化、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税务、市场监管、司法行政等机关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情况。
二、举报渠道:县司法局法治调研与督察股;邮编:427100;电子邮箱:86307872@qq.com。
三、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所举报的问题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提交相关线索和证据,倡导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进行保密并依法处理。本次督察不受理与本次专项督察无关或者逾期的举报。
四、对我县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意见建议,也可以通过信件或上述电子邮箱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