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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解读:《华容县进一步规范县城规划区内原村民安置留用地建设的管理规定》

  • 发布时间:2017-05-18
  • 来源:华容县政府网     

近年来,因县城建设和项目建设需要,县政府陆续征收县城规划区内村场大量土地。政府为解决这些村场因征地、拆迁失地村民的住房和出路问题,制定了以村、组为单位,按征地总面积的8%留用土地给村民自主建房的政策。这些年,在村民安置地建设中,出现了许多矛盾和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县城规划区内安置留用地建设,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进行了摸底调查。由工程股股牵头,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村民留地安置的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二是进行了文稿讨论。针对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上报政府常务会讨论。结合全文精神和领导指示,拟写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城规划区内村民安置留用地建设的管理规定》。由用地股牵头,组织业务骨干进行了讨论,上报由张大宏县长牵头组织的文件评审会议。

三是进行了精心修改。根据文件讨论会议收集到的意见,组织专门人员对拟写的文件再次进行了修改。现提请县政府法治办对我局拟写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城规划区内村民安置留用地建设的管理规定》进行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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