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发〔2017〕25号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12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市政发〔2017〕25号
邵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12项市政府部门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邵阳经开区,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第三批清理规范12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对于涉及公共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后,要进一步强化相关监管措施,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本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
附件:市政府决定第三批清理规范的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计12项)
邵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