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我市由于受地理、地质、气象、水文等自然因素和愈来愈强烈的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地质灾害频频发生,且突发性强,点多面广。当前,中央和省人民政府明确提出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我市属长株潭腹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扎实做好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有效预防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2003年);
2.《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
3.《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2002年1月24日湖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
4.《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88号,2004年);
5.《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8〕12号)。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主要灾害点的分布情况;二是地质灾害高发区段、种类、范围及预测;三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四是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属地管理,分工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和“整合资源,统筹推进”的地质灾害防治总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