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高新区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
政策 类别 |
序号 |
事项名称 |
申报条件 |
政策期限 |
实施部门 |
咨询电话 |
税费 优惠 |
1 |
我要申请减免 房产税 |
1.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自用土地、房产; 2.受疫情影响较大经营困难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影视娱乐(指电影放映、文化艺术业、体育及娱乐业)行业企业的自用土地、房产。行业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纳税人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3.主动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 |
湘政发〔2020〕3号文件公布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 |
高新区 税务局 |
58212366 |
税费 优惠 |
2 |
我要申请减免 城镇土地使用税 |
1.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自用土地、房产; 2.受疫情影响较大经营困难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影视娱乐(指电影放映、文化艺术业、体育及娱乐业)行业企业的自用土地、房产。行业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纳税人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3.主动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 |
湘政发〔2020〕3号文件公布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 |
高新区 税务局 |
58212366 |
税费 优惠 |
3 |
我要申请延长 亏损结转年限 |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
2020年度 |
高新区 税务局 |
58212366 |
税费 优惠 |
4 |
我要申请全额 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
列入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的企业。 |
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
高新区 税务局 |
58212366 |
融资 贷款 |
5 |
我要申请“银税互动”企业纳税信息推送 |
纳税信用A级、B级、M级企业。 |
湘税发〔2020〕14号文件发行之日起 |
高新区 税务局 |
各银行自助热线电话 |
就业 用工 |
6 |
我要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
高新区 组织人社局 |
58551380 |
就业 用工 |
7 |
我要申请职业 技能培训补贴 |
对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在人社部门已备案的培训机构对就业服务部门提出开班申请,获得通过后组织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生活费补贴。 |
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
高新区 组织人社局 |
58551380 |
就业 用工 |
8 |
我要申请培训 补贴 |
对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新吸纳贫困劳动力,以及参保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通过在工作岗位上实际操作的方式接受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满足工作需要的,根据吸纳的人数给予企业每人每月500元的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
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
高新区 组织人社局 |
58551380 |
就业 用工 |
9 |
我要申请就业 创业服务补助 |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开展跨区域(户籍所在市州以外)有组织劳务输出,每成功介绍1名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300元/人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
高新区 组织人社局 |
58551380 |
就业 用工 |
10 |
我要申请见习 补贴 |
1.按要求与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签订《见习协议》,且在见习期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签订《劳动合同》后按规定为转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3.签订《劳动合同》后向转正人员每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
2020年5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
高新区 组织人社局 |
58551327 |
运营 成本 |
11 |
我要申请暂缓 缴存或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的各类建设单位、施工企业。 |
2020年2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高新区 组织人社局 |
58551380 |
财政 奖补 |
12 |
我要申请新租赁“135”工程标准厂房租金奖补 |
2020年2月—6月期间,新租赁“135”工程标准厂房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租期一年以上,且完成投产的企业。 |
2020年2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高新区 产业局 |
58551392 |
办事 服务 |
13 |
我要申请缓缴 基本养老保险费 |
受疫情影响,申请缓缴前连续3个月累计亏损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
2020年2月1日— 2020年6月30日 |
高新区 社保中心 |
58551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