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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景区恢复运营

  • 发布时间:2020-02-21
  • 来源:湘潭政务公开     

2月20日,韶山市决定,基于该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取得了良好效果,即日起该市景区(点)、宾旅馆等旅游企业对外恢复运营。

韶山市旅游部门要求,对外恢复运营后,各景区(点)、宾旅馆等旅游企业必须落实专人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通风、消毒,确保不启动中央空调;坚持对每一位游客进行体温监测,坚持每天对全体员工进行健康排查,杜绝带病上岗,备足备好防护用品,确保企业各项疫情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各景区(点)必须按要求维护经营秩序,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人流量须控制在经营场所最大承载量的50%。同时,各景区(点)、宾旅馆等旅游企业恢复运营前须向韶山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进行报告。

韶山市提前宣布旅游行业恢复运营意味着该市疫情防控工作到位,符合开放标准,根据上级精神可鼓励行业复工。业内人士预计,真正的旅游高峰可能要等全国疫情得到彻底控制后,因此各旅游企业可提前准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恢复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