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珠晖区政府森林防火禁令》的解读
森林防火令出台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问:什么叫做防火特防期?
答:我区全年为森林防火期,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特防期。森林防火期是指在防火期中最为关键、最容易着火、需要引起高度关注的那个时间段。每年10月至4月因降雨较少,天气干燥,且民间祭祀活动较多,最容易造成森林火灾,所以这个时期特别需要注意森林防火。
问:什么叫做防火区域?
答:我区防火区域是指全区林地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
问:我区防火措施?
答:1、设立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检查;
2、严禁烧山边田埂、土边茅草;
3、严禁沤火土灰和烧木炭;
4、严禁点蜡烛、烧纸钱、烧香和燃放烟花爆竹;
5、严禁吸烟、乱丢烟蒂和火柴梗;
6、严禁野炊、烤火、玩火和燃放“孔明灯”;
7、严禁烧荒驱兽、烧蜂和熏蛇等野外用火行为;
8、严禁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向外丢弃火种;
9、严禁炼山整地和烧隔离带等野外生产用火行为;
10、严禁实弹演习,爆破作业和电焊施工;
11、严禁其它非生产性用火和野外违规用火
问:对违反防火禁令的处理办法?
答:1、对公职人员违反规定的,追究当事人及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2、在特防期内在防火区域用火的但未引起火灾的:个人罚款200元以上2000以下,单位罚款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引起森林火灾的:个人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单位处3000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