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学习《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
为切实做好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
《规定》于2021年11月26日经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7号公布,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局业务负责人层次分明、深入浅出地阐释了《规定》要旨,并结合自身职责,在优化营商环境的探索改革和细化措施方面给出具体建议。
会议指出,要贯彻落实《规定》,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继续推动和完善市直部门(公积金、不动产、住房保障、水电气开户等)的全面进驻,使企业和群众获得更多实惠和便利。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多领域、多渠道开展营商环境"好差评",让企业和群众及时评判、提出意见建议,助力《规定》执行到位、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三是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建立高质高效的运行协调机制,畅通服务渠道,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为全区营商环境优化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