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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解读《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

  • 发布时间:2016-11-29
  • 来源:湖南省科技厅     

   加快成果转化构建“三元”薪酬——科技部解读《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

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 王宾、余晓洁、胡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有何亮点和突破?

科技部副部长李萌、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贺德方10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对此进行权威解读

政策背景

意见指出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旨在充分发挥收入分配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好成果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李萌: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是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来的也是今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重点任务。

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人力资本是最重要的资本。长期以来科技人员的实际工作,特别是智力劳动与收入分配不完全符合包括股权激励等对创新具有长期激励作用的政策缺位,内部分配机制不健全因此,亟须通过发挥收入分配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让智力劳动获得合理的回报。

意见出台是一次思想解放对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作出全面安排,对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三元”薪酬

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稳定提高基本工资、加大绩效工资分配激励力度、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激励措施使科研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在全社会形成知识创造价值、价值创造者得到合理回报的良性循环

李萌:意见有着鲜明的增加知识价值分配导向对收入分配的机制进行系统的设计,构建“三元”薪酬结构所谓“三元”结构,即从稳定提高基本工资加大绩效工资的分配力度,落实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激励措施这三个方面进行制度安排要使科研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包括实际贡献能够紧密的结合起来。

此外意见强调统筹性——统筹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不同的门类;统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等创新链的不同环节统筹不同岗位,比如专职的教学人员、科研人员试验的设计和开发人员,包括实验室工作人员科研辅助人员和科研成果转化人员等。

长期激励

意见强调把人作为政策激励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产权等长期激励健全中长期考核评价机制,突出业绩贡献

李萌:所谓长期激励一是体现在产权激励上意见特别强调要发挥产权对收入分配长期的激励作用,包括要探索对科研人员实行股权、期权、分红激励加大在专利权、著作权、职务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这些知识产权以及科技成果的转化形成的股权。同时还有岗位分红权等方面的激励,都有长期作用再就是科学设置考核周期,周期适当拉长避免频繁对科研人员进行考核。此外积极解决部分青年科研人员和教师待遇低的问题,这样有利于加强学术梯队建设

贺德方:意见鲜明提出要解决对创新的长期积累政策缺位的问题明确提出坚持长期的产权激励和现金奖励并举。具体措施主要有四个方面:科研机构和高校要履行好在成果转化当中的法人责任的问题完善科研机构和高校在科技成果转化,建立相应的制度做制度上的安排;解决科研人员相关顾虑单位领导人如履行了勤勉职责,可免除单位在价格确定当中的决策责任因为科研成果转化当中的价格波动是比较频繁的。

一步税收

意见明确完善股权激励等相关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以及科技成果投资入股等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贺德方:以前科技成果确定股权的过程中分两步纳税比例较高。按照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税率最高到45%。今年出台相关文件将两步税收合并为一步,科研人员可在取得现金环节纳税此次意见进一步明确科研人员和机构有选择权,如果选择延迟纳税则一次纳税税率按20%计算可能使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纳税比例下降约一半。这项制度是有助于支持创新、支持对科研成果长期激励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