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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解读“三评”改革指导性文件: 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

  • 发布时间:2019-07-06
  • 来源:中国政府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是目前为止针对科技评价出台的改革规格最高、内容最全面、工作部署最系统的指导性文件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7月5日科技部召开新闻通气会,进一步解读了《意见》

  系统部署提出创新制度设计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贺德方表示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的改革举措对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和分类评价也作出了整体性的改革部署。《意见》在这些改革工作的基础上将科研管理改革从计划层面推进深化到项目管理层面,将中央对人才评价的总体要求细化为科技人才评价的具体措施首次对科研机构绩效评价作出系统部署,并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的政策和制度设计

  贺德方表示《意见》强调可操作性,不少政策措施规定十分明确相关单位可以直接落实。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落实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特别是要抓紧制定关于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管理、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科技人才分类评价、弘扬科学精神改进学风作风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

  不唯论文注重科研成果质量

  《意见》明确提出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方向要求,分类完善职称评价标准不将论文、外语、专利、计算机水平作为应用型人才、基层一线人才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贺德方认为《意见》提出的一条重要原则是分类评价,也就是针对不同学科门类、不同评价对象、不同环节科研活动的特点,建立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程序规范为科研人员和机构“松绑减负”。

  “论文发表、引用排名只是作为参考不再是限制性的条件。比如对应用型研究人才的评价,应重点看其成果转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贺德方说。

  贺德方表示《意见》强调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

  优化评审利于突破核心技术

  《意见》提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一般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对具有明确国家目标、技术路线清晰、组织程度较高、优势承担单位集中的重大科技项目可采取定向择优或定向委托等方式确定承担单位。

  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副司长解鑫表示《意见》优化了科研项目评审管理,不同类型项目采取不同实施方式定向择优的方式更有利于发挥承担单位的优势,突破核心技术破解“卡脖子”的技术。

  解鑫还表示严格项目成果评价验收也是重要举措。《意见》明确提出非涉密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成果验收前,应在遵守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纳入国家科技报告系统,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记者 潘旭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