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发布《湖南省
商务厅设立拍卖企业审批程序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湖南省商务厅设立拍卖企业审批程序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拍卖 设立 审批 规定
抄送:商务部、省工商局、省拍卖行业协会。
湖南省商务厅办公室 2005年1月5日印发
湖南省商务厅设立拍卖企业审批程序规定
审批名称:拍卖企业设立、变更及设立分公司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6年7月5日发布);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
收费依据:不收费
审核对象:法人或自然人
总 时 限:20个工作日
程 序:
一、受理
(一)设立拍卖企业,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所在城市商务主管部门拍卖行业发展规划;
2、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经营文物拍卖的应有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5、有三名以上取得拍卖从业资格的人员,其中至少有一名是拍卖师,并有与主营业务密切联系的行业从业资格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6、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拍卖管理办法》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
(二)申请设立拍卖企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全体股东签名的申请报告;
2、规范的公司章程和拍卖业务规则;
3、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拟任法定代表人简历和有效身份证明;
5、拟聘任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从业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
6、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
7、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8、市州商务主管部门书面审查意见;
(三)拍卖企业申请设立分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所在城市商务主管部门拍卖行业发展规划;
2、年检合格;
3、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五百万元人民币且全部缴清,拍卖企业对每个分公司,需拨付不少于一百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或实物;
4、分公司应有两名以上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的人员,并有与主营业务密切联系的行业从业资格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5、有固定办公场所;
6、经营拍卖业务三年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其上年拍卖成交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或者上年拍卖成交额超过二亿元人民币;
(四)拍卖企业设立分公司,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拟设立分公司的申请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最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4、拟任分公司负责人简历及有效身份证明;
5、拟聘任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从业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
6、固定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
7、拍卖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书面审查意见;
(五)拍卖企业变更需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所在市州商务主管部门书面审查意见;
2、变更申请。写明要求变更理由,并附全体股东签名;
3、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必须有出席董事或其授权代表的亲笔签名;
4、股权转让协议;
5、企业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改章程;
6、企业原批文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六)标准:申请人书面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七)岗位责任人:政务公开大厅工作人员
(八)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条件和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和标准的申请,即时受理,并填写受理回执,注明受理时间,办结时限;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开列清单一次性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添齐;没有达到条件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告知有关权利及申诉渠道。
(九)时限:即时。
二、审核:
(一)标准:《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所列条件和规定要求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由专干对申报材料提出初步意见;
2、由分管副处长复审,提出办理意见;
3、处长对申报材料和办理意见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三)岗位责任人:市场体系建设处处长
(四)时限:12个工作日
三、审定:
(一)标准:同审核标准
(二)岗位责任人:分管副厅长
(三)岗位职责和权限:根据审核标准对申报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审定。同意审核意见的,签署同意意见;不同意审核意见的,签署不同意意见及理由,退回市场体系建设处。
(四)时限:5个工作日
四、告知、发文、归档
(一)标准:
1、通知申请人应及时、准确;
2、制作相应文书应规范及时;
3、留存归档的文书材料应齐全、规范。
(二)岗位责任人:政务公开大厅工作人员和市场体系建设处工作人员。
(三)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审定意见制作相关文书;
2、将办理结果及相关文书材料及时通知申请人,向申请人颁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汇总、归档相关文书材料。不同意批准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审批的意见、理由及申请人的相关权利、投拆渠道。
(四)时限:3个工作日
五、责任追究:
按照湖南省商务厅有关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监督:商务厅监察室 电话:2287211
六、本规定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