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电子化工作的通知
湘学助〔2018〕16号
关于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合同电子化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按照《关于贯彻四部委部署积极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电子合同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教助中心〔2017〕109号)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局《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电子化全覆盖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32号)要求,2018年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电子化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开展范围
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市(州)、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前期准备工作
(一)申领动态口令牌
各地要充分考虑已有动态口令牌数量、电池使用情况等因素,提前申领足够的动态口令牌。更换经办人只需移交动态口令牌,如动态口令牌损坏或遗失,确需补办,填写补领动态口令牌申请表寄送省开行专管员谌帆。(申请表见附件1)
(二)采购设备
1.时间要求。为确保合同电子化全覆盖工作顺利推进,请各地于5月31日前完成设备采购工作。
2.采购数量。各地要参考往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情况配备高拍仪和手写板(以下合称设备)。原则上,每个受理窗口需至少配备一套设备,建议多采购一套设备作为备用。
每个市(州)、县(市、区)应配备设备数量(Q)=该地单日受理学生数(k)×调整系数[[1]](x)÷该地每个受理窗口每天办理学生数(s)+该地计划配置备用设备数量(n)(n≧1);
该地单日受理学生数(k)=该地近三年受理人数上限(P)÷该地2018年计划受理工作日天数(T)
该地每个受理窗口每天办理学生数(s)=该地每天计划受理小时数(t)×60分钟÷该地每个窗口办理一名学生所用分钟(r)。
3.采购要求。从去年的试点情况看,全国各地设备品牌、型号比较分散,设备安装和后续维护不便。为便于管理,请各地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局《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电子化全覆盖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32号)的参数要求进行采购(设备指标参数见附件2)。
4.采购经费。各地采购设备经费可从助学贷款奖补资金、风险补偿金返还资金和代理费中开支。
(三)安装调试及培训工作
1.安装调试。省资助中心会同开发银行湖南分行于5月31日前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并确保各地资助中心电脑客户端和当地互联网带宽符合要求(有关要求见附件3)。不符合具体要求的市(州)、县(市、区),要及时升级置换软硬件配套设备。
2.组织培训。为便于县级资助中心掌握系统新功能,顺利开展合同电子化全覆盖工作,开发银行总行将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5月至6月,通过视频培训、片区现场培训、录制培训教材、派驻工程师现场支持等方式开展培训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合同电子化对市(州)、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升现场办理效率、增强系统数据准确性、减轻档案存放压力、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重要作用,继续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全面提升服务”的原则,按照“好事办好、方便群众、服务一线、防范风险”的要求,尽早着手、精心准备,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
2.精心组织,做好保障。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按照“先续贷、再首贷”“网上预约、现场排号、集中受理”等方式开展受理工作。同时,各地资助中心要积极运用手机APP、网络预约等多种形式掌握受理动态。通过增设受理点、首续贷错峰受理、选派志愿者、分环节流水线作业、增设叫号机、受理向高中及乡镇下沉等措施提高受理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今年受理工作平稳、高效,杜绝学生、家长排长队等候或多次往返奔波的现象。
3.2018年度申贷材料和《借款合同》保管要求。今年第一年全面实行合同电子化,市(州)、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仍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6版)的要求保存有关申贷资料。对于采用合同电子化方式办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市(州)、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开发银行湖南分行不再保存纸质的《借款合同》,市(州)、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仍需向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提供打印的电子《借款合同》。
4.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各级资助中心要根据助学贷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负面舆情、安全事故事件、受理现场人群大量聚集等突发性情况分别设置详细的处置预案。电子合同办理过程中,当现场出现人员激增、网络不稳定等特殊情况时,各级资助中心要第一时间与驻点工程师取得联系。经工程师诊断短时间不能解决问题的,资助中心可以切换为纸质件受理。
请各地资助中心在6月15日前将贷款办理高峰期首续贷错峰受理、按高中或乡镇分散受理方案、办公场所使用面积、工作人员数量、受理窗口数量、电子设备配套使用(包括设备数量)情况、计划招募志愿者、应急处置措施等情况报送省资助中心邮箱:hnxszz@163.com。
5.注意保护借款人个人信息安全。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过程中,各地教育部门要注意保护学生和家长的个人信息,坚决杜绝无意识泄露或者有意识贩卖借款学生个人信息的情况出现。
6.加大贷款受理宣传力度。在受理过程中,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安排专门人员,充分利用新媒体广泛报道各地井然有序的受理场景,向社会公众和大学生朋友讲好“受理故事”,增加互动式体验,让各方都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点赞”,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省中心联系人:谭 莉 0731-82203069
省开行联系人:朱 勤 0731-84906931
谌 帆 0731-84906671
廖安龙 0731-84906655
廖晓方 0731-84906638
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湖南分中心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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