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推出多个政策“礼包”助民办幼儿园及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纾困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湖南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为民办幼儿园和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纾困解难,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国资委、税务局等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民办幼儿园和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纾困帮扶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140号),为民办幼儿园和文化教育培训机构推出社会保险费减免、房租减免、财政补助等多个政策“礼包”,切实纾解疫情的影响和冲击。
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费减免。按照我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要求,对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的民办幼儿园和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免征2020年2月至6月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三项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其他类型的民办幼儿园和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减半征收2020年2月至4月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全省近13000家民办幼儿园和8000余家文化教育培训机构享受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有效降低民办幼儿园和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用人成本,维护教师队伍稳定。
积极推动房租减免。推动对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用于办学、出现困难的民办幼儿园和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并对当年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有困难的业主(房东),根据其租金减免情况给予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全省为744家民办幼儿园和1092家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减免房屋租金,累计减免金额约5000万元,有力缓解民办幼儿园和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的运营压力。
及时拨付财政补助。严格落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园的支持力度,对符合认定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与公办幼儿园同样的每生每年500元的标准拨付生均公用经费。省财政提前下达2020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1亿元,并督促各地落实本级应承担资金。同时,进一步加快专项资金拨付进度,要求各地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各类幼儿园,引导民办幼儿园克服短期困难,坚持公益属性,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全面清理违规收费。要求各地严格落实涉企收费和教育收费相关政策,全面开展行政乱收费清理整治,对向民办幼儿园收取的教育基金等各类违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切实减轻民办幼儿园和文化教育培训机构负担,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要求各地将民办幼儿园和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纳入当地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防疫工作指导,对存在困难的民办幼儿园和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及时协调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帮助,督促民办幼儿园和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加强风险研判,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健全常态化防控机制,切实提高防控疫情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妥善化解各类风险。
湖南省教育厅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