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高新区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事项清单(第一批)
湘西高新区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事项清单(第一批) | ||||
序号 | 政策名称 | 政策依据 | 主要内容 | 责任部门 |
1 | 重奖企业家 | 关于印发《湘西高新区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十大政策措施》的通知(高新区管发〔2021〕3号) | 1.企业当年纳税5000万元以上且当年税收增幅在10%以上,或者首年投产且纳税5000万元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授予“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功勋企业家”荣誉,并奖励10万元。 2.企业当年纳税3000万元以上且当年税收增幅在12%以上,或者首年投产且纳税3000万元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授予“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星企业家”荣誉,并奖励5万元。 3.企业当年纳税1000万元以上且当年税收增幅在15%以上,或者首年投产且纳税1000万元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授予“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杰出企业家”荣誉,并奖励2万元。 4.企业当年纳税500万元以上且税收增幅在15%以上,或者首年投产且纳税500万元的企业负责人,授予“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秀企业家”荣誉,并奖励1万元。 |
投资服务中心 税务局 |
2 | 奖励纳税明星企业 | 关于印发《湘西高新区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十大政策措施》的通知(高新区管发〔2021〕3号) | 1.对当年度纳税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奖励20万元/户;对当年度纳税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企业,奖励10万元/户;对当年度纳税1000万元至3000万元的企业,奖励5万元/户;对当年度纳税500万元至1000万元2.实施工业企业“倍增计划”,对税收过500万元,并承诺未来3年内企业税收能实现倍增的工业企业,前3年按照企业税收增量本级分成部分的20%,给予奖补;第3年度末,对实现倍增目标的企业,按照企业3年税收增量本级分成部分的30%,给予奖补。 | 投资服务中心 税务局 |
3 | 质量奖 | 关于印发《湘西高新区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十大政策措施》的通知(高新区管发〔2021〕3号) | 企业、企业负责人荣获省长质量奖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企业、企业负责人荣获州长质量奖的,分别奖励5万元、1万元。 | 市场监督管理局 投资服务中心 |
4 | 创品夺牌奖励 | 关于印发《湘西高新区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十大政策措施》的通知(高新区管发〔2021〕3号) | 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获得马德里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 市场监督管理局 投资服务中心 |
5 | 体系认定奖励 | 关于印发《湘西高新区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十大政策措施》的通知(高新区管发〔2021〕3号) | 对首次获得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及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每获得一项认证,奖励5万元。 | 市场监管分局 投资服务中心 |
6 | 标准起草奖励 | 关于印发《湘西高新区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十大政策措施》的通知(高新区管发〔2021〕3号) | 对参与起草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 市场监管分局 投资服务中心 |
7 | 安全标准化建设 | 关于印发《湘西高新区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十大政策措施》的通知(高新区管发〔2021〕3号) | 对当年获得一级、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企业,分别奖励6万元、3万元、1.5万元。 | 应急管理局 投资服务中心 |
8 | “入规”奖励 | 关于印发《湘西高新区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十大政策措施》的通知(高新区管发〔2021〕3号) | 支持“新建入规”“小升规”“个转企”,并对首次纳入“四上企业”库,其“升规纳统”超过一个自然年,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对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上年度纳税总额200万元以上,每户奖励5万元;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纳税总额200万元以上,每户奖励5万元;对新入规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等服务性企业每户奖励3万元;对个转企的每户奖励3万元。 | 科经局(投资服务中心) |
9 |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 关于印发《湘西高新区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十大政策措施》的通知(高新区管发〔2021〕3号) | 对首次申报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3万元前期培育经费补助;对首次认定成功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含前期培育3万元);对重新认定成功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 | 科经局(投资服务中心) |
10 | 创新平台奖励 | 关于印发《湘西高新区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十大政策措施》的通知(高新区管发〔2021〕3号) | 对当年政府部门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州级创新平台(含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众创空间、企业创新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业设计中心等),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当年新设立的院士专家工作站首次奖励100万元,入驻后5年内每年奖励50万元;对当年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奖励80万元;对当年新设立的博士科研工作站奖励30万元。 | 科经局(投资服务中心) |
11 | 研发奖补 | 关于印发《湘西高新区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十大政策措施》的通知(高新区管发〔2021〕3号) | 落实各级研发财政奖补,在省核发奖补的基础上,给予增量部分5%补助。 | 科经局(投资服务中心) |
12 | 创新创业大赛奖励 | 关于印发《湘西高新区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十大政策措施》的通知(高新区管发〔2021〕3号) | 在州级以上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按奖励标准1:1予以配套奖励。 | 科经局(投资服务中心) |
13 | 出口创汇奖励 | 关于印发《湘西高新区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十大政策措施》的通知(高新区管发〔2021〕3号) | 对当年出口总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年出口增速达15%以上的企业奖励5万元(以年底海关和省商务厅数据为准)。 | 商务局 投资服务中心 |
14 | 支持限上、规上企业发展 | 湘西高新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 1.对新入统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3万元。 2.对已入统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且当年度税收达10万元及以上的,按其税收增长比例进行奖励,本年度在上年度的基础上增长30%及以上的,奖励1万元,增长60%及以上的,奖励2万元。奖励期限为自入规之日起前三年。 |
商务局 税务局 投资服务中心 |
15 | 支持知名品牌引进 | 湘西高新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 1.获得品牌授权特许或直营国内外一线品牌、世界品牌500强、“中华老字号”、“马德里商标”的商贸服务企业,对企业前期投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包括品牌使用费、装饰装修、设备设施投入),经营面积达200平米及以上且经营一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2.对经营面积在1000平米以上,具有一定区域品牌影响力的直营店或专卖店等,经管委会班子会研究同意,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
商务局 投资服务中心 |
16 | 支持企业创品夺牌 | 湘西高新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 1.对商贸服务业企业获得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奖励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4万元、2万元。 2.对当年新评定为五星级酒店、四星级酒店的,分别给予酒店投资方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 3.对成功创建为中华老字号、省级老字号、马德里商标(贴标出口)的商贸服务业企业,分别奖10万元、5万元、5万元。 4.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称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
商务局 社会事务局 市场监管分局 投资服务中心 |
17 | 商贸服务企业明星纳税企业 | 湘西高新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 对年纳税超过100万元以上的商贸服务业企业(不包括金融、保险业和总部经济等企业),年度评选商贸服务企业明星纳税企业,对每个企业奖励2万元。 | 商务局 税务局 投资服务中心 |
18 | 商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奖励 | 湘西高新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 对商贸服务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给予奖励,取得一级、二级、三级标准化证书的企业分别奖励4万元、2万元、1万元。 | 应急管理局 商务局 投资服务中心 |
19 | 物流企业评级奖励 | 湘西高新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 支持注册地在高新区的物流企业评级,首次获得3A、4A、5A评级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 | 商务局 投资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