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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湘西自治州专家工作站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10-24
  • 来源:湘西自治州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州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助推湘西自治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湘西自治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湘西自治州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专家工作站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州人才办发〔2025 3号),结合我州专家工作站建设实际,现将2025年湘西自治州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建站单位

建站单位原则上为符合湘西州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方向的州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或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建立工作站,应与企业合作申报,注重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建站单位或联合建站单位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建站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湘西自治州内注册成立3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研发能力,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和团队,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或不低于销售收入总额的3%。

合作申报的事业单位,其研发能力在州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且近3年来承担过省级以上(含省级)科研项目或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科研奖励或建有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创新平台。

2.与专家具有稳定的合作基础,双方有明确的科研项目或成果转化任务,研究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趋势,对加快构建具有湘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具有显著的带动作用;至少提前6个月与专家签订合作协议,双方权利义务明确,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3.建站单位对工作站工作高度重视,制定3年以上工作站建设规划和具体方案,进站专家(团队)在工作站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建站单位有相应的工作站建设配套经费,配套经费比例不低于1:1。

4.建站单位建有省部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创新站等研发载体,或承担国家、省重大项目,或与进站专家有核心专利技术转让、已进入规模化生产阶段的,可优先申请设立专家工作站。

5.入站专家能够认真履行职能,定期到站服务,完成协议任务,并在服务期间至少为建站单位完成1项科研成果(技术转化)或新项目,项目经济与社会效益指标有明显提升。

6.尚在支持期内的建站单位,原则上不重复建站。

(二)入站专家

入站专家是指在某一领域取得业内公认的重要成就,科研成果和研究水平处于国际国内先进、省内领先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职业技能等类别人才。具体按照《湘西自治州专家工作站认定管理办法》分为A、B、C三类(附件2),来州挂职的中组部、团中央博士服务团成员等柔性引进专家及“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研修单位对接导师、专家可优先申报。

、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线上申请及预审

申报时间:2025年10月278:00至11月1417:30。

申报方式:申请单位登录湘西州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zwfw_xxz/xxz_gcrc/index_2025.html),在项目申报栏填写《湘西自治州专家工作站认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线上申请。

按照相应管理权限,州属企事业单位州科协预审并推荐县市所属企事业单位通过各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市科学技术协会联合预审并推荐,湘西高新区所属企事业单位通过湘西高新区预审并推荐

(二)线下复审

线上预审通过后,由州科协通知申请单位按管理权限向推荐单位报送纸质申报资料,再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至州科协学会部。

申报专家、单位和推荐单位对提交的工作站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申请材料要求

1.电子版申报材料:word版《申报表》,以及PDF版《申报表》和佐证材料,上传到湘西州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zwfw_xxz/xxz_gcrc/index_2025.html)

2.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佐证材料依序胶装盖骑缝章,邮寄至州科协学会部(邮寄地址:湘西高新区武陵山大道16号交通办公大楼402室,联系人:胡丰源15907421203)

3.佐证材料包括:与专家本人签订的工作站共建协议、合作项目协议、工作站年发展规划企业法人证书、上年度审计报告、专家资质、专家团队在站开展活动照片、依托单位荣誉、证书与申报内容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

、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州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0743-8561837

州科协

胡丰源  0743-8237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