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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办房产赠予

  • 发布时间:2019-12-02
  • 来源:单位提供     

办理房产赠予业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办理房产赠予业务

二、受理对象:自然人、法人

三、须办证照

(一)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申请材料

除特别说明之外,材料均为一式一份。

1.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

3.企业登记信息查询单(法人)。

4.股东会决议(法人)。

5.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6.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7.委托书(①当面委托;②公证委托)。

8.不动产权属证书。

9.完税凭证。

10.发生转移证明材料。(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赠与协议等)

五、办结时限

5 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1.发改价格规﹝2016﹞2559 号 2.湘发改价费﹝2017﹞264号

标准:1、证书工本费:10 元/证(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 10 元)

2、登记费:住宅 80 元/宗

七、结果送达

自办结之日起 5 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自取、快递送达

八、咨询电话:0743-8511199

九、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743-2813299

网上投诉:http://www.jishou.gov.cn/

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址:吉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