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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办户外宣传

  • 发布时间:2020-07-20
  • 来源:单位提供     



“我要办户外宣传”

“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一、办理名称:“我要办户外宣传”

二、适用范围

吉首市范围内办户外宣传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或社会其他组织

四、涉及事项清单

户外广告

设置户外广告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不设置户外广告

无需办理

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的许可

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

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

不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

无需办理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产生城市建筑垃圾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不产生城市建筑垃圾

无需办理

五、材料清单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申请材料

材料规格

份数

1.户外广告设置书面申请

原件

1

2.营业执照

复印件

1

3.法人身份证或经办人身份证

复印件

1

4.户外广告设置场地使用权证明                           

复印件

1

5.户外广告实景彩色效果图(A4纸大小)

原件

2

6.广告安全承诺书(非必要材料)

原件

1

 

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

申请材料

材料规格

份数

1.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的申请表

原件

1

2.营业执照或场地使用权证明

复印件

1

3.法人身份证或经办人身份证

复印件

1

4.占用他人单位的空坪隙地的提供占用单位的同意证明材料

原件

1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工地渣土处置)

申请材料

材料规格

份数

1.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请书

原件

1

2.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申请表

原件

1

3.营业执照或场地使用权证明

复印件

1

4.法人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

复印件

1

5.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方案

原件

1

6.施工图纸

原件

1

7.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

原件

1

8.相关彩色照片(含出场口路面硬化、洗车池、沉淀池、洗车平台,A4纸大小打印)

原件

1

9.防污防尘处置方案

原件

1

10.提交合法车辆行驶证

复印件

1

11.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非必要材料)

复印件

1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装饰、装修垃圾处置)

申请材料

材料规格

份数

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申请表

原件

1

2.营业执照或场地使用权证明

复印件

1

3.法人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

复印件

1

4.2张现场彩色照片(打印在一张A4纸上)

原件

1

5.拖运垃圾车辆行驶证

复印件

1

六、审批服务决定机构

县市城管局

七、申请条件

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法人和社会其他组织; 符合《城市容貌标准》(GB 50449-2008); 符合《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CJJ 149-2010

 

 

八、办理流程

九、办理时限

办理户外广告2个工作日,办理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2个工作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工地渣土处置8个工作日,装饰、装修垃圾处置2个工作日

注:不含材料补正或其他问题提出需要整改时间

十、收费标准及依据

1.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

收费依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2018年度第四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426号)

收费标准:建设工程项目:0.5//㎡;其它项目:1//㎡;

2.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收费依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全省统一启用<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的通知》(湘价服〔200124号)、《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副本

收费标准:建筑工地渣土5/m3(泸溪县、湘西经开区)

装饰、装修2/㎡(泸溪县)

十一、结果送达

办理结果: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证

送达时限:自核准之日起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自取、快递送达

十二、办理地点

吉首市:吉首市乾州街道世纪大道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城管综合执法局窗口

十三、办理时间

吉首市  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十四、咨询电话

吉首市:0743-8750699

十五、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电话:0743-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