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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办港澳同胞短期来内地暂住登记

  • 发布时间:2020-07-20
  • 来源:单位提供     



“我要办港澳同胞短期来内地暂住登记”

“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一、办理名称:“我要办港澳同胞短期来内地暂住登记”

二、适用范围

吉首市范围内办港澳同胞短期来内地暂住登记

可实现全州通办,就近办理

三、服务对象

港澳同胞

四、涉及事项清单

对港澳居民的暂住登记

五、材料清单

对港澳居民的暂住登记

申请材料

材料规格

份数

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原件

1

六、审批服务决定机构

县市公安局

七、申请条件

1.在中国境内宾馆住宿的,由宾馆为其办理住宿登记;

2.在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办理登记。

八、办理流程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十、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一、办理结果及送达

即时办结,即时领取

十二、办理地点

申请人居住地辖区派出所或住宿的宾馆

十三、办理时间

派出所:正常上班时间

宾馆:全天候

十四、咨询电话

吉首市:0743-8781745

十五、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电话:0743-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