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港澳同胞短期来内地暂住登记
“我要办港澳同胞短期来内地暂住登记”
“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一、办理名称:“我要办港澳同胞短期来内地暂住登记”
二、适用范围
吉首市范围内办港澳同胞短期来内地暂住登记
可实现全州通办,就近办理
三、服务对象
港澳同胞
四、涉及事项清单
对港澳居民的暂住登记
五、材料清单
对港澳居民的暂住登记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
原件 |
1份 |
六、审批服务决定机构
县市公安局
七、申请条件
1.在中国境内宾馆住宿的,由宾馆为其办理住宿登记;
2.在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办理登记。
八、办理流程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十、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一、办理结果及送达
即时办结,即时领取
十二、办理地点
申请人居住地辖区派出所或住宿的宾馆
十三、办理时间
派出所:正常上班时间
宾馆:全天候
十四、咨询电话
吉首市:0743-8781745
十五、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电话:0743-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