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我要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一、办理名称:“我要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二、适用范围
吉首市范围内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可实现全省通办、全程网办(登陆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旗舰店办理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15/index.htm)
三、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四、涉及事项清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五、材料清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
原件 |
1份 |
2.用地批准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彩印件 |
1份 |
3.建筑施工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承诺书、建设单位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缴存凭证 |
彩印件 |
1份 |
4.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
彩印件 |
1份 |
5.施工图审查报告与备案表 |
彩印件 |
1份 |
6.建设项目发改委立项批复文件 |
彩印件 |
1份 |
7.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表、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报告 |
原件 |
1份 |
8.人防易地建设批复或人防施工图备案批复和人防质量监督申报表 |
原件 |
1份 |
六、审批服务决定机构
州、县市(区)住建局
七、申请条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办理流程
九、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注:不含材料补正或其他问题提出需要整改时间
十、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需收费
十一、办理结果及送达
办理结果: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送达方式:网上系统自行打印证书
十二、办理地点
州、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审批综合服务窗口
州本级:湘西经济开发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21号州政务服务中心
吉首市:吉首市乾州街道世纪大道市政务服务中心
十三、办理时间
州本级: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吉首市: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十四、咨询电话
0743-8225729 0743-8225850 0743-8223821
十五、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电话:0743-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