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设立慈善组织
“我要设立慈善组织”
“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一、办理名称:“我要设立慈善组织”
二、适用范围
吉首市范围内设立慈善组织
三、服务对象
社会组织法人
四、涉及事项清单
慈善组织认定
五、材料清单
慈善组织认定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设立登记申请书 |
原件 |
2份 |
2.设立申请书应当明确提出设立慈善组织的意愿,以及该组织符合《慈善法》规定的慈善组织宗旨、业务范围等情况的说明 |
原件 |
1份 |
3.理(董)事会会议纪要(履行内部程序,召开会议的议题中必须包含申请慈善组织的会议纪要) |
原件 |
2份 |
4.章程草案(章程草案中有关财产管理使用的一章中要增加项目管理制度的规定,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一章中要增加“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似的慈善组织,章程未规定的,由民政部门转给相同或者相近的慈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的规定) |
原件 |
2份 |
六、审批服务决定机构
州、县市民政局
七、申请条件
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
(一)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
(二)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四)有组织章程;
(五)有必要的财产;
(六)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办理流程
九、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注:不含材料补正或其他问题提出需要整改时间
十、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需收费
十一、办理结果及送达
办理结果:慈善组织登记证书
送达时限:自核准之日起5 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自取、快递送达
十二、办理地点
在组织登记地办理
吉首市:吉首市乾州街道世纪大道市政务服务中心
十三、办理时间
吉首市 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十四、咨询电话
吉首市:0743-8777301
十五、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电话:0743-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