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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发布时间:2020-07-20
  • 来源:单位提供     

 


“我要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一、办理名称:“我要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二、适用范围

吉首市范围内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

四、涉及事项清单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五、材料清单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申请材料

材料规格

份数

1.湘西自治州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

原件

3份

2.残疾证

复印件

3份

3.身份证

复印件

3份

4.户口本

复印件

3份

5.低保证 (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对象需提供)

复印件

3份

6.领款银行账号

复印件

3份

六、审批服务决定机构

县市乡镇(街道)初审、县市残联审核、县市民政部局审定

七、申请条件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具有湘西自治州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湘西自治州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县市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八、办理流程

 

九、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注:不含材料补正、或其他问题提出需要整改时间,以及公示、财政打款发放等时间。

十、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需收费

十一、办理结果及送达

办理结果:发放生活补贴

送达方式:打卡发放

十二、办理地点

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全州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受理,各县市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初审,残联部门审核,民政部门审批发放。

十三、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十四、咨询电话

吉首市:0743-8777301

十五、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电话:0743-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