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我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一、办理名称:“我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二、适用范围
吉首市内新参保地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
四、涉及事项清单
情形类别 |
办理情形 |
事项名称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跨省转入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跨省转出 |
跨省转出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跨省转入 |
|
省内转入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省内转入 |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转入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转入 |
转出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转出 |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转入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转入 |
转出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转出 |
|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转入企业社保 |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转入企业社保 |
转入机关社保 |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转入机关社保 |
五、材料清单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跨省转入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身份证 |
复印件 |
1份 |
2.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
原件 |
1份 |
3.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表》 |
原件 |
1份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跨省转出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身份证 |
复印件 |
1份 |
2.填写《湖南省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申请表》 |
原件 |
1份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省内转入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身份证 |
复印件 |
1份 |
2.单位填报《参保单位养老关系省内转入人员申报表》 |
原件 |
1份 |
3.劳动合同 |
复印件 |
1份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转入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身份证 |
复印件 |
1份 |
2.转出地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
原件 |
1份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转出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身份证 |
复印件 |
1份 |
2.《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
原件 |
1份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转入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 身份证、户口薄 |
复印件 |
1份 |
2.转出地城乡居保部门开具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
原件 |
1份 |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申请表 |
原件 |
1份 |
4.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和身份证 |
原件和复印件 |
1份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转出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身份证、户口薄 |
复印件 |
1份 |
2.转出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
原件 |
1份 |
3.转出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 |
原件 |
1份 |
4.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和身份证 |
原件和复印件 |
1份 |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转入企业社保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身份证 复印件 |
复印件 |
1份 |
2.转出地军队开具的《湖南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
原件 |
1份 |
3.《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 |
原件 |
1份 |
4.《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
原件 |
1份 |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转入机关社保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
原件 |
1份 |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
原件 |
1份 |
六、审批服务决定机构
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已经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公民;
2.申请人必须符合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条件。
八、办理流程
九、办理时限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跨省转入(省内阶段)15个工作日、(省外阶段)待收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转移信息表和基金转移到我省账户,再登账办结,跨省转出收到省外接续联系函30个工作日,省内转入7个工作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15个工作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7个工作日;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转入企业社保20个工作日,转入机关社保15个工作日。
十、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需收费
十一、办理结果及送达
办理结果: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送达时限:即时送达
送达方式:电话告知等
十二、办理地点
在参保地办理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吉首市:吉首市乾州街道世纪大道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2号窗口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吉首市:吉首市乾州社保大楼703室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吉首市:吉首市乾州街道世纪大道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2号窗口
4.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吉首市:吉首市乾州街道世纪大道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2号窗口
十三、办理时间
吉首市: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夏季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十四、咨询电话
吉首市:0743-2813116(企业) 0743-2813403(机关) 0743-2813418(居民)
十五、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电话:0743-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