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就业登记
“我要办理就业登记”
“一件事一次办”套餐办事指南
一、套餐名称:“我要办理就业登记”
二、适用范围
吉首市范围内办理就业登记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
四、涉及事项清单
情形类别 |
办理情形 |
事项名称 |
档案托管 |
档案接收 |
档案的接收 |
档案传递 |
档案的传递 |
|
参保人员性质 |
单位职工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
灵活就业人员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
|
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
单位缴存登记 |
缴存业务—新开户单位缴存登记、账户设立 |
个人账户封存、启封 |
缴存业务—个人账户封存、启封 |
|
个人账户转移 |
缴存业务—个人账户转移 |
|
户口迁移审批 |
必办事项 |
户口迁移审批 |
五、材料清单
档案的接收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开具《调档函》(在户籍所在地存档的需提供身份证,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存档的需提供新工作单位劳动合同、身份证原件,前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开具《调档函》) |
原件 |
1份 |
档案的转递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调档函》原件(档案接收单位开具) |
原件 |
1份 |
2.本人身份证 |
原件及复印件 |
1份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单位职员:1.湘西自治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人员异动申报表 |
原件 |
1份 |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 |
原件 |
1份 |
3.企业聘用人员需要劳动合同 |
复印件 |
1份 |
4.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新招录或调入工作人员需要调令和工资审批表复印件 |
复印件 |
1份 |
5.参保人员身份证 |
复印件 |
1份 |
6.1寸免冠彩照 |
原件 |
1份 |
灵活就业人员:1.参保人员身份证 |
原件及复印件 |
1份 |
2.湘西州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 |
原件 |
1份 |
3.1寸免冠彩照 |
原件 |
2份 |
缴存业务—新开户单位缴存登记、账户设立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设立单位的批准文件 |
原件及复印件 |
1份 |
2.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 |
原件及复印件 |
1份 |
3.法定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复印件 |
1份 |
4.汇缴单位登记表和汇缴清册 |
原件 |
1份 |
缴存业务—个人账户封存、启封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变更清册 |
原件 |
1份 |
缴存业务—个人账户转移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变更清册 |
原件 |
1份 |
2.身份证 |
复印件 |
1份 |
户口迁移审批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调动、录用批准通知或证明 |
原件及复印件 |
1份 |
2.迁入人员的户口身份证件 |
原件及复印件 |
1份 |
六、申请条件
1.符合档案管理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规定;2.在湘西州参保的职工;3.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4.缴存职工在本州范围内工作发生调动。
七、审批服务决定机构
人社、医疗保障、公积金、公安等部门
八、办理说明
1.申请人凭相应凭证材料向承办机构提出申请;
2.承办机构受理查验申请人相关凭证材料;
3.承办机构录入有关业务信息并提交核准机关核准;
4.核准机关作出核准决定并反馈承办机构;
5.申请人向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6.承办机构完成业务办理并打印发放居民户口簿。
九、办理流程
十、办理时限
办理档案的接收和转递1个工作日,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1个工作日,办理缴存业务—新开户单位缴存登记、账户设立5个工作日,办理办理缴存业务—个人账户封存、启封1个工作日,办理办理缴存业务—个人账户转移1个工作日,办理户口迁移审批1个工作日。
全流程承诺时限:A+5个工作日。(A是指申请人资料基本齐全的情况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收件的时间)
注:不含材料补正或其他问题提出需要整改时间
十一、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十二、结果送达
自核准之日起5 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自取、快递送达
十三、办理地点
吉首市:吉首市乾州街道世纪大道市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
十四、办理时间
吉首市: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十五、咨询电话
吉首市:0743-2813299
十六、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电话:0743-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