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新生儿出生事项
“我要办新生儿出生事项”
“一件事一次办”套餐办事指南
一、套餐名称:“我要办新生儿出生事项”
二、适用范围
吉首市范围内办新生儿出生事项
三、服务对象
3周岁以内新生儿
四、涉及事项清单
情形类别 |
办理情形 |
事项名称 |
出生医学证明 |
必办事项 |
出生医学证明 |
户口登记 |
必办事项 |
户口登记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
必办事项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
五、材料清单
出生医学证明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本人身份证 |
原件及复印件 |
1份 |
2.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 |
原件 |
1份 |
3.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 |
原件 |
1份 |
4.新生儿母亲委托新生儿父亲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 |
原件 |
1份 |
户口登记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出生医学证明》 |
原件及复印件 |
1份 |
2.小孩随父或随母落户一方居民户口簿 |
原件及复印件 |
1份 |
3.父母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 |
原件及复印件 |
1份 |
4.非婚生育的:《出生医学证明》、小孩随父或随母落户一方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说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随父落的,还需采集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
原件及复印件 |
1份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户口薄或身份证 |
原件 |
1份 |
六、申请条件
通常情况为父母一方的户口所在地
七、审批服务决定机构
医疗机构、公安、医疗保障等部门
八、办理说明
新生儿医保待遇享受说明:新生儿自出生28天之内缴费参保,从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至当年12月31日。
九、办理流程
十、办理时限
出生医学证明1个工作日(申请人可自行在各助产医院办理),户口登记1个工作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1个工作日。
全流程承诺时限:A+1个工作日。(A是指申请人资料基本齐全的情况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收件的时间)
注:不含材料补正或其他问题提出需要整改时间
十一、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十二、结果送达
自核准之日起5 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自取、快递送达
十三、办理地点
吉首市:吉首市乾州街道世纪大道市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
十四、办理时间
吉首市: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十五、咨询电话
吉首市:0743-2813299
十六、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电话:0743-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