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建筑业资质企业(三级)
“我要办建筑业资质企业(三级)”
“一件事一次办”套餐办事指南
一、套餐名称:“我要办建筑业资质企业(三级)”
二、适用范围
吉首市范围内新办建筑业资质企业(三级)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四、涉及事项清单
情形类别 |
办理情形 |
事项名称 |
市场主体设立类型 |
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
分公司 |
分公司设立登记 |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
必办事项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
涉税事项办理 |
办理 |
税务登记;新办纳税人发票领用 |
暂时不办理 |
无需办理 |
|
公章刻制 |
需要刻制 |
公章刻制 |
不需要刻制 |
无需办理 |
五、材料清单
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
原件 |
1份 |
2.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 |
复印件 |
1份 |
3.住所使用证明 |
复印件 |
1份 |
4.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
原件 |
1份 |
5.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
原件 |
1份 |
分公司设立登记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身份证件 |
复印件 |
1份 |
2.《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
原件 |
1份 |
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
原件 |
1份 |
4.公司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1份 |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
复印件 |
1份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
原件 |
1份 |
2.申请报告、企业章程、建筑业企业诚信承诺书、企业主要人员缴纳社保承诺书 |
原件 |
1份 |
3.《营业执照》,办公场所产权证和租赁合同 |
复印件 |
1份 |
4.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 |
复印件 |
1份 |
5.资质标准要求的设备(仪器)购置一览表和对应购置发票及设备照片 |
复印件 |
1份 |
6.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职称人员、技术工人一览表、对应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明)、岗位证书、技工证书 |
复印件 |
1份 |
7.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
原件 |
1份 |
8.预拌混凝土企业还需提供:立项、土地、城镇规划、环评、专项规划批文,实验室主任、技术负责、质量负责人任职文件,实验室人员、特殊工种资格证书,仪器设备检定证书,企业与实验室管理制度(非必要材料) |
原件 |
1份 |
税务登记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法人/业主身份证 |
原件 |
1份 |
2.营业执照 |
原件 |
1份 |
3.如果是公司:需要公章 |
原件 |
1份 |
4.委托人办理需要提供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 |
原件 |
1份 |
新办纳税人发票领用(普票)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身份证 |
原件 |
1份 |
2.《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申请人来现场填写) |
原件 |
1份 |
3.委托人办理需要提供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非必要) |
原件 |
1份 |
新办纳税人发票领用(专票)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身份证 |
原件 |
1份 |
2.《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申请人来现场填写) |
原件 |
1份 |
3.《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 |
原件 |
2份 |
4.《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
原件 |
1份 |
5.委托人办理需要提供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非必要) |
原件 |
1份 |
公章刻制备案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营业执照 |
原件 |
1份 |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
原件 |
1份 |
3.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非必要) |
原件/复印件 |
1份 |
六、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有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七、审批服务决定机构
市场监管、住建、税务等部门
八、办理说明
1.按照国家实行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要求,申请人办理登记前,需先行对股东(发起人)、董事、监事、经理、联络员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信息实行实名验证。
2.原则上不同意对原建筑物使用性质重大变更,若发生重大变更,则必须提供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供的审批文件和相关依据文件。
3、实名办税信息登记已实现全省通办。办税人员选择网上办理形式的,通过湖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nan.chinatax.gov.cn)提交实名办税信息登记申请后,系统直接分配至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办理。
4.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时,由税务机关出具给纳税人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在进行税控设备发行时需要提供给税务机关。
5、已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可以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经税务机关审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后,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6.纳税人取得由服务单位开具的税控设备销售发票以及相关的技术维护费发票(首次购买),可以按照发票票面的价税合计全额,抵减增值税税款,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7.首次领用发票的纳税人,既可以选择在税控服务单位现场购买,也可以选择网上购买。网上购买的可以通过税控服务单位门户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实现网上购买。在税务机关的税控设备发行窗口发行税控设备后,才能申领发票。
8.通过湖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nan.chinatax.gov.cn)自行申领发票的纳税人,可选择通过邮寄、办税服务厅领取、办税自助终端领取三种方式取得发票,并通过开票软件自行下载发票领用信息。
九、办理流程
十、办理时限
办理营业执照1个工作日;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24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办理公章刻制1个工作日。
税务登记
1.以下情形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1)申请份数不超过25份且单份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申请发票份数不超过25份且单份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3)申请份数不超过100份且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万元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4)申请票面金额合计不超过10万元的定额发票,医疗普通发票。
2.不符合以上情形的,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自税务机关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全流程承诺时限:A+25个工作日。(A是指申请人资料基本齐全的情况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收件的时间)
注:不含材料补正、申请人装修、现场踏勘不通过提出整改等时间
十一、收费标准及依据
公章刻制
具体由申请人自行选择的公章刻制公司定价
十二、结果送达
自核准之日起5 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自取、快递送达
十三、办理地点
吉首市:吉首市乾州街道世纪大道市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
十四、办理时间
吉首市: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十五、咨询电话
吉首市:0743-2813299
十六、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电话:0743-12345
十七、公章刻制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
地址 |
电话号码 |
湘西自治州银盾新型网络印章有限公司 |
吉首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
0743-8551558 183749804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