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开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我要开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一件事一次办”套餐办事指南
一、套餐名称:“我要开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二、适用范围
吉首市范围内新开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三、服务对象
法人
四、涉及事项清单
情形类别 |
办理情形 |
事项名称 |
市场主体设立类型 |
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
分公司 |
分公司设立登记 |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培训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
必办事项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培训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
托幼机构卫生评价 |
必办事项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许可证 |
食品经营许可 |
有食堂 |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
无食堂 |
无需办理 |
|
建筑面积或投资额 |
建筑面积300㎡以上或投资额30万元以上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建筑面积300㎡以下或投资额30万元以下 |
无需办理 |
|
建设项目环境评价 |
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且涉及环境敏感区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报告表) |
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不涉及环境敏感区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
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 |
无需办理 |
|
涉税事项办理 |
办理 |
税务登记;新办纳税人发票领用 |
暂时不办理 |
无需办理 |
|
公章刻制 |
需要刻制 |
公章刻制 |
不需要刻制 |
无需办理 |
五、材料清单
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
原件 |
1份 |
2.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 |
复印件 |
1份 |
3.住所使用证明 |
复印件 |
1份 |
4.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
原件 |
1份 |
5.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
原件 |
1份 |
分公司设立登记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身份证件 |
复印件 |
1份 |
2.《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
原件 |
1份 |
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
原件 |
1份 |
4.公司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1份 |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
复印件 |
1份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培训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筹设申办报告 |
原件 |
1份 |
2.资金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
原件 |
1份 |
3.属捐赠性质的园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赠的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办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
原件 |
1份 |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原件 |
1份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许可证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技术服务许可书面申请 |
原件 |
1份 |
2.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机构设置规划、同意筹建的批件 |
复印件 |
1份 |
3.托幼机构平面布局简图 |
复印件 |
1份 |
4有关保健医师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技术考核合格证》及学历证书<毕业证>或人事部门承认的同等学历证明 |
复印件 |
1份 |
5.托幼机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
复印件 |
1份 |
6.卫生消毒制度 |
复印件 |
1份 |
7.保健室基本设备、医疗用品、常用药品一览表 |
复印件 |
1份 |
8.从业人员一览表 |
复印件 |
1份 |
9.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书 |
复印件 |
1份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
原件 |
1份 |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原件 |
1份 |
3.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
原件及电子档 |
1份 |
4.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证明文件(消防产品供货证明、消防产品B签或出厂合格证)原件,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 |
原件 |
1份 |
5.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
原件 |
1份 |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食品经营许可证》 |
原件 |
1份 |
2.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1份 |
3.食品经营设备设施布局 |
原件 |
1份 |
4.食品经营流程图 |
原件 |
1份 |
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
原件 |
1份 |
6.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可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资质证明或培训合格证明 |
复印件 |
1份 |
7.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
复印件 |
1份 |
8.如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和散装酒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或供应商的合作协议(合同),以及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资质合法证明文件(非必要材料) |
复印件 |
1份 |
9.如营业场所与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非必要材料) |
复印件 |
1份 |
10.如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和饮品制售的,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联系方式、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姓名及其联系方式、以及设备清洗消毒维护记录的公示方法(非必要材料) |
复印件 |
1份 |
11.如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非必要材料) |
复印件 |
1份 |
12.如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的,需提供仓库地址、面积、设备设施、储存条件的说明文件,以及仓库使用证明;租用仓库的,还应当提供租赁合同和出租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非必要材料) |
复印件 |
1份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报告表)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含资料电子光盘) |
原件 |
3份 |
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
原件 |
3份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申请批复的报告 |
原件 |
1份 |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
原件 |
3份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情形 |
网址 |
申请人自行网上备案 |
http://sthjt.hunan.gov.cn/sthjt/bsfw/ggfw/hpdjba/index.html |
税务登记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法人/业主身份证 |
原件 |
1份 |
2.营业执照 |
原件 |
1份 |
3.如果是公司:需要公章 |
原件 |
1份 |
4.委托人办理需要提供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非必要) |
原件 |
1份 |
新办纳税人发票领用(普票)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身份证 |
原件 |
1份 |
2.《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申请人来现场填写) |
原件 |
1份 |
3.委托人办理需要提供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非必要) |
原件 |
1份 |
新办纳税人发票领用(专票)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身份证 |
原件 |
1份 |
2.《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申请人来现场填写) |
原件 |
1份 |
3.《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 |
原件 |
2份 |
4.《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
原件 |
1份 |
5.委托人办理需要提供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非必要) |
原件 |
1份 |
公章刻制备案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营业执照 |
原件 |
1份 |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
原件 |
1份 |
3.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非必要) |
原件及复印件 |
1份 |
六、申请条件
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3.经营场所食品安全设施配置等条件符合食品经营许可的相关规范和要求。
4.根据《托幼机构卫生评价表(100分)》要求,现场评估评分在80分及以上,并且“必达项目”全部通过。
七、审批服务决定机构
市场监管、教育和体育、卫健、住建、生态环境、税务等部门
八、办理说明
1.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各项指标建设和装修。
2.按照国家实行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要求,申请人办理登记前,需先行对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络员、财务负责人的身份信息实行实名验证。
3.装修完成后,申请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综合窗口,由综合窗口组织相关部门现场踏勘人员进行勘验。
4.开展门头装修时申请占道范围不得影响行人和交通安全,不得损坏市政公共设施,不得影响市容市貌;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计时应综合考虑建筑物、构筑物外型完好、整洁、美观,应对国家和省市确定的纪念建筑物和古建筑物保持原有风貌特色。
5.原则上不同意对原建筑物使用性质重大变更,若发生重大变更,则必须提供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供的审批文件和相关依据文件。
6.实名办税信息登记已实现全省通办。办税人员选择网上办理形式的,通过湖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nan.chinatax.gov.cn)提交实名办税信息登记申请后,系统直接分配至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办理。
7.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时,由税务机关出具给纳税人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在进行税控设备发行时需要提供给税务机关。
8.已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可以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经税务机关审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后,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9.纳税人取得由服务单位开具的税控设备销售发票以及相关的技术维护费发票(首次购买),可以按照发票票面的价税合计全额,抵减增值税税款,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10.首次领用发票的纳税人,既可以选择在税控服务单位(航天信息或百旺金赋)现场购买,也可以选择网上购买。网上购买的可以通过税控服务单位门户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实现网上购买。在税务机关的税控设备发行窗口发行税控设备后,才能申领发票。
11.通过湖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nan.chinatax.gov.cn)自行申领发票的纳税人,可选择通过邮寄、办税服务厅领取、办税自助终端领取三种方式取得发票,并通过开票软件自行下载发票领用信息。
12.申请人自行登录网站进行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步骤:
(1)申请人需登录环评登记备案系统(http://sthjt.hunan.gov.cn/sthjt/bsfw/ggfw/hpdjba/index.html)
(2)选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点击注册,并按表格内容要求如实填报
(3)填报完成后点击上传,然后自行下载打印加盖申请人企业公章即可(自行保存)
九、办理流程
十、办理时限
办理营业执照1个工作日;办理民办营利性幼儿园筹设审批15个工作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7个工作日,办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许可证15个工作日,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8个工作日,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报告表)12个工作日,办理公章刻制1个工作日。
税务登记
1.以下情形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1)申请份数不超过25份且单份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申请发票份数不超过25份且单份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3)申请份数不超过100份且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万元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4)申请票面金额合计不超过10万元的定额发票,医疗普通发票。
2.不符合以上情形的,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自税务机关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全流程承诺时限:A+16个工作日。(A是指申请人资料基本齐全的情况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收件的时间)
注:不含材料补正、申请人装修、现场踏勘不通过提出整改等时间
十一、收费标准及依据
公章刻制
具体由申请人自行选择的公章刻制公司定价
十二、结果送达
自核准之日起5 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自取、快递送达
十三、办理地点
吉首市:吉首市乾州街道世纪大道市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
十四、办理时间
吉首市: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十五、咨询电话
吉首市:0743-2813299
十六、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电话:0743-12345
十七、公章刻制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
地址 |
电话号码 |
湘西自治州银盾新型网络印章有限公司 |
吉首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
0743-8551558 183749804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