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城区划定区域实行集中治丧规范殡葬行为的通告》政策解读
一、必要性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区范围内因居民分散治丧引发的占用公共场地、噪音扰民、影响环境卫生、妨碍交通秩序等问题日益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为切实解决丧事扰民问题,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的殡葬新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依据《殡葬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殡葬管理改革的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通告。
二、指导思想和宗旨
本通告旨在通过划定城区集中治丧区域,引导和规范市民治丧及殡葬行为。核心宗旨是集中治丧、规范秩序、文明节俭、便民利民。通过将治丧活动集中到市殡仪馆进行,有效减少对居民正常生活、城市交通和市容环境的影响,同时倡导厚养薄葬、节俭办丧的新风尚,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三、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集中治丧实施区域。通告明确划定了涟源市城区实行集中治丧的具体地理范围(详见通告第一条及区域图),涵盖了城市建成区的主要区域以及所有的机关单位、厂矿院落和商业开发小区。在此区域内,所有治丧活动需按规定进行。
(二)规范治丧活动要求。
1.区域内的治丧活动应在市殡仪馆办理。
2.禁止在划定区域内违规占道搭棚治丧,禁止在出殡沿途燃放鞭炮、抛撒冥纸冥钞等行为。
3.死者遗体原则上由市殡仪馆接运,也可由丧主自行送至市殡仪馆,禁止其他单位或个人非法从事相关经营性殡仪服务。
4.倡导节俭办丧,在市殡仪馆治丧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
(三)规范墓葬秩序。通告对城区内现有的14处历史形成的坟山划定了明确的葬坟范围(见坟山示意图),范围之外均为禁葬区。严禁在禁葬区内新建任何形式的坟墓(包括埋葬遗体、安放骨灰、建造坟墓等),以遏制乱埋乱葬,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四、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殡葬改革政策精神,我局代拟了《涟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划定区域实行集中治丧规范殡葬行为的通告》,并向城管、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单位及各街道征求了划定区域的意见。2025年11月25日第2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和2025年 12月 18 日第31次市委常委会议进行了审议。按照相关程序,2026年1月7日至1月13日,我局通过市政府相关网站发布了《涟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划定区域实行集中治丧规范殡葬行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没有收到相关单位及个人的意见建议。
五、执行该通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通告内容、集中治丧的意义和文明殡葬新风,争取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明确部门职责。民政部门负责殡葬管理的指导与监督;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违规占道治丧、抛撒冥纸等影响市容的行为;公安部门负责维护治丧、出殡活动秩序,查处妨碍公务行为;生态环境等部门依据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部门将加强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三)加强执法巡查。对集中治丧区域内违规搭棚治丧、在禁葬区乱埋乱葬、非法经营殡仪服务等行为,各职能部门将依法加强巡查和查处力度。
(四)优化殡仪服务。市殡仪馆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提供规范、便捷、人性化的治丧服务,满足群众合理需求。
(五)畅通监督渠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738-4828111,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违反通告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共同维护殡葬管理秩序。
六、审查情况
本通告的制定严格遵守了法定权限和程序。草案内容经起草单位市民政局法律顾问审核,并依次通过了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平竞争审查和市人社局的就业一致性评估审查,2026年1月18日完成了市政府审签流程,制定程序完备。本通告自2026年5月10日零时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五年。
涟源市民政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