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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溆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 发布时间:2019-04-05
  • 来源:省政府网站     

一、背景及目的

根据《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怀政办发〔2019〕5号)精神,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该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一)降低准入门槛

1、放开行业准入: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各类教育培训;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领域;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引导社会力量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

2、简化审批流程:大力推行网上并联审批,并联范围内的审批事项不得互为前置。进一步优化行业审批流程,全面推行“马上办、一次办、就近办、网上办”,提高部门内各环节审批效率。

3、落实优惠政策:落实民办医疗、教育、文化、健身休闲企业等机构用水电气等价格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政策。

(二)拓展融资渠道

1、创新融资模式;

2、优化融资服务;

3、强化政府引导。

(三)强化要素保障

1、加强用地保障;

2、利用闲置资源。

(四)推动创新发展

1、促进融合发展;

2、推进“智慧溆浦”建设。

(五)优化监管服务

1、强化协同监管;

2、健全信用体系;

3、加强统计监测;

4、注重宣传引导。

 

溆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