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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保障沅辰高速公路辰溪段建设施工环境的通告》的起草说明

  • 发布时间:2020-08-11
  • 来源:县沅辰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     

县人民政府:

沅辰高速公路是列入湖南省2020年重点工程的建设项目,在省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及市、县各级的大力推动下,前期各项工作推进顺利,基本达到了开工条件,即将在今年8月底前开工建设。为确保沅辰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和建设施工的顺利推进,根据县人大十六届五次会议代表的建议和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委员的提案,特起草了《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保障沅辰高速公路辰溪段建设施工环境的通告》(以下简称为《通告》),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通告》的必要性

沅辰高速公路作为常吉高速和长芷高速的南北向连接线,北起沅陵县盘古乡舒溪口,南至我县火马冲镇木桥江,主线全长50.5公里,其中辰溪县境内43.9公里,总投资约67.36亿元,建设施工周期为三年。

沅辰高速公路项目的实施对于优化全省高速路网的布局,改善我县乃至湘西地区交通运输条件,提高区域应急救灾处置能力,巩固提升武陵山片区脱贫攻坚成效,促进区域资源开发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我县在新一轮发展中奋勇争先的希望之路是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的幸福之路,更是促进我县经济发展的康庄大道。

为了体现县委、县政府对项目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依法保障沅辰高速公路船溪段征地拆迁和建设施工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和顺利推进,有必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制定本《通告》。

二、制定《通告》的依据

本《通告》制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6号)等。

三、《通告》的主要内容

在本《通告》中,就如何切实保障沅辰高速公路辰溪段征地拆迁和建设施工环境,从七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和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一是要求沅辰高速公路辰溪段沿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强化大局意识,一切服从服务于高速公路的建设,全力支持、配合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共同营造良好的建设施工环境。   

二是要求全县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政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依法组织实施项目的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严禁以权谋私和非法拒征拒拆,确保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三是要求凡涉及沅辰高速公路辰溪段工程建设红线范围内需征收的土地、拆迁的房屋和迁移的坟墓、杆线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腾地、拆迁和迁移,不能影响工程建设和项目施工,逾期者依法强制执行。

四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强揽、强包高速公路工程,破坏工程建设设施,哄抢器材物资,严禁在施工现场聚众阻工或煽动、组织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寻衅滋事、设置障碍、阻挠施工。

五是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索拿卡要,严禁选择性检查、重复检查、频繁检查等影响高速公路正常建设施工的行为。

六是在项目征地拆迁和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各部门、单位和干部、群众要及时向乡镇、县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反映,通过合法正当的渠道合理解决,严禁以任何理由到施工现场阻挠施工和寻衅滋事。

七是对强揽工程、强行参运、强买强卖、强行阻工、敲诈哄抢、偷盗施工材料、破坏工程建设和寻衅滋事等行为要予以坚决制止和严肃处理,对涉黑涉恶势力要坚决予以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的审查修改过程和听取意见情况

本《通告》自2020年8月10日至17日分别征求了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船溪乡、田湾镇、孝坪镇、辰阳镇、锦滨镇、火马冲镇等相关部门、乡镇的意见建议。在征求意见中,相关部门和乡镇对制定《通告》给予了充分肯定,普遍认为制定《通告》非常必要和及时,同时,就如何完善《通告》内容,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这些意见基本上被予以采纳和吸收。

经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司法局审查审核会签,认为本《通告》的制定程序和内容合法,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规范要求。

县沅辰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

2020年8月10日

相关文件: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维护沅辰高速公路辰溪段建设施工环境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