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告》的起草说明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 号)和《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做好“三农”工作的意见》(湘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辰溪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辰政办发〔2020〕5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县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需向社会发布《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告》。
一、起草依据
《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做好“三农”工作的意见》(湘发〔2019〕1号)、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辰溪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辰政办发〔2020〕5号)
二、起草的必要性
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工作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重要体现、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颁证工作涉及农村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主要工作任务
按照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要求,在辰溪县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每一宗土地及农房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地籍测量和形成权籍调查成果。全面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四、相关问题的说明
起草制定《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告》,主要是贯彻落实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辰溪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辰政办发〔2020〕5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提供保障。
辰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22日
相关文件: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告